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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汛期及节假日期间农村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14:53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4月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召开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视频调度会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市汛期、“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在此期间农村公路运营安全,请各县(区)认真履行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现将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路面巡查

各县(区)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风险隐患排查,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组织好力量逐段、逐点开展风险路段、事故及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特别是去年汛期出现过险情的地方必须重点关注,同时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分类分级做好处置和管控,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治理,确保不要带病入汛;对一时难以根治的公路隐患,要制订应急防范措施,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增设安全设施并加强监测监控;目前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各县(区)加强公路巡查和处置,巡查工作要细,要把排查出的风险路段和涉灾隐患点落实到巡查重点中,增加巡查频次。

二、做好汛期应急保障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防灾工作的复杂严峻形势,提前部署汛前应急保障,及时储备各项防汛物资、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机械物资储备场所,确保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灾情险情,聘用公路沿线村民作为观测员,合理设置应急值守点,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的及时配置和补充,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应急保障任务。

三、加强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积极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联合会商,进一步提升公路灾害天气气象监测预警能力,灾害天气发生时,要加密会商研判形式,及时获取降雨量、降水量强度,定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受影响区域的灾害受影响情况,联合开展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行动。对降雨期间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协调公安交警限制车辆通行,暂停或调整客运班线,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公路发生灾害交通中断时,要实时通过社会媒体、通告等形式及时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寨以及社会发布中断原因、正在采取的措施、预计恢复时间和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安全出行。

四、加强值班值守

各县(区)要加强汛期和节日值班,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避免迟报、漏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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