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人事聘用相关规定,2025年3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刘雄同志为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聘任马鑫同志为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上述同志聘任时间从2025年1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