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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安顺市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7 17:25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县(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经开区交通运输局、黄果树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12月17日,中共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安市交党议[2024]32号)要求,现将安顺市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资金拨付给大家,并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资金为我市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资金1380万元(详见附件)。

二、各县(区)单位与县(区)人民政府对接,按照省、市、县5:2:3原则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为确保县级日常养护资金不被过账收回,按市局要求,要对2024年县级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结果将运用于2025年市级日常养护资金分配和拨付

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预算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账,本次资金将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养护企业),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拖欠、截留、挤占和挪用。二是请严格按照养护合同对养护承接企业养护绩效监管和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各单位要收集好相关资金支付和印证材料,以备市财政局对该项资金的绩效考评查验,绩效考评结果将运用于2025年市级日常养护资金分配和拨付。季度25日前向养护科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安顺市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资金拨付表。

20241217

安顺市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资金拨付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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