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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动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17:42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此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结合省厅最新要求,决定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动员部署培训、自查排查、抽查巡查和部级检查指导四个阶段,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闭环整改和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件发生,全力确保春运及春节假期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分级培训阶段(2025年1月8日前)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按照市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题培训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1月8日前,完成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并推动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5年1月15日前)

1.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主要生产经营部门、有关专家力量,依据部印发的《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全面深入开展内部排查,主动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2.市局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对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全覆盖组织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要组织专业力量驻点排查;对于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5年1月20日前)

1.市局局属各单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各自分管领域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抽查。对排查不到位的,加大约谈、通报、警示力度。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者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提级管控,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2.市局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延伸至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巡查,对自查、排查、抽查不到位的,加大挂牌督办、约谈曝光、警示通报、指导帮扶力度。对于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提级管控。对于排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深入的、工作进展缓慢的、重大风险源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厅级领导将带队开展现场指导。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部、省厅要求组建市级、县级工作专班,明确联络人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度,推动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851-33528586)

(二)健全基础信息台账。自查方面: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市局局属单位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切实摸清底数,于1月5日前完成企业和项目基础信息录入;1月6日至15日,每日填报自查排查情况。抽查检查方面:1月16日(可提前)开始,市局副县级领导挂县督导组、各局属单位用市交通运输局账号每日填报抽查巡查情况。

(三)全面建立隐患清单。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要全面建立隐患清单,每日11时前,报送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出现有关舆情随时报告。各行业企业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每日向部报送重大隐患信息,要对管辖范围内企业报送的信息做好审核把关。

(四)坚持问题导向。各副县级领导挂县督导组、局属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要重点检查风险高、隐患多、基础差及非法违规行为多的企业,杜绝形式主义。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受理转办核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五)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各副县级领导挂县督导组、局属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要指导企业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抓好隐患整改落实。抽查巡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市局将视情况进行挂牌督办。

(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局属单位要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实施、带队落实,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安顺市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伍定超,联系电话:18083340070)


附件:

安顺市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为全力做好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管控和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部有关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决定组建安顺市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根据工作开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牵头调度各县区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跟踪做好工作指导和督促提醒。

(三)会同相关科室统筹开展巡查指导,沟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梳理汇总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重大情况通报。行动结束后,牵头做好总结。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组长

姚茂荣 法规安全监督科科长

(二)副组长

刘  雄  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秦  波  运输信息科副科长

申  斌  市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邓昊安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科副科长

(三)成员

各县区安全科(股)负责同志;道路、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负责同志

三、运行机制

(一)会议。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由专班组长或副组长参加,专班成员参加。

(二)信息报送。工作专班依据各单位和局调研指导组报送信息,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填报情况,每日形成工作简报,经专班领导审定后,报送厅专班。

(三)调度。针对重点地区和领域工作开展不深入,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及时等情况,每周选取不少于3个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调度。市局调研工作组在相关地区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对该地区开展调度。

(四)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依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根据专班领导意见,由工作专班提出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建议,经市局领导同意,由局安全科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五)值班带班。工作专班运行期间,由专班领导带班,专班1名成员值班,组织做好报送简报、开展调度和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等工作,提出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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