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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顺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17:11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安顺公路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顺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安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顺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及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经研究,制定《安顺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部署和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的思想,时刻绷紧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的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任务分解,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落实责任、细化分工,迅速动员部署,督促辖区交通运输各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辖区内交通运输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认真核实,构成违法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跟踪督促,防止问题重复发生。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排查整改浮于表面、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单位)要深入企业、路段、车站、码头、工地等一线基层开展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谁排查谁督促整改到位”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县级领导挂县督导机制,开展县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根据相关工作开展内容,报送检查情况,填写《安顺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每月24日前,2025年3月20日前,通过安顺市电子政务外网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安全监督科(铁路民航科),其中重大事故隐患适时录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遇特殊情况随时报送相关信息,3月2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遇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

             附件1:安顺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任务分解.xlsx

               附件2: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2024.12.17(1).xlsx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伍定超;座机:33528586 ;手机:1808334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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