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高位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组织保障到位。优化调整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同志和业务人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主要领导认真对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专题研究到位。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听取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两降一升”相关突出问题,制定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四是述法述职到位。按要求上报及公布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干部述德述职述廉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监督,高位推动全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一是强化线上线下学习。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带动局属党支部集中学法全覆盖。同时,依托“法宣在线”自学平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自学,按时完成全局季度测试和年度考试。二是举办干部专题培训。2023年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轮训执法骨干300余人次,实现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三是营造普法浓厚氛围。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交站台、公共交通工具、客运站LED显示屏等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2交通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
(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情况。我局全力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地落实。制发《安顺市“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和《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规划》,每年年初研究制定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八五”普法责任制,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二是深入开展中央、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围绕“五个自觉”扎实开展,着力解决“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的重点突出问题。
(四)强化工作举措,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改革。一是持续完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前的审核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结合“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完成《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不断巩固信用成果。制定了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承诺制、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信用体系更加完善,“信用交通市”建设成果得到提升。四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聘请贵州诚与成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合同文本、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等进行法律审查和提供审查意见。五是全面推进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或备案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我局没有超越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况。六是持续推进案卷评查。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为我市交通运输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权责事项清单,根据调整完成的相关事项的补录、修正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全年梳理确定37项权责事项纳入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查,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全年共开展12次随机抽查,对12家运输企业进行随机执法检查。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年行动。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按照“五提升五示范”要求,全面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效能高质量发展。五是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新模式。创新推出“信息源+信息化”道路执法,逐步推行“互联网+协同”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应用贵州省道路智能监管与服务平台及12345、12328服务热线,多种途径对运输违法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六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在道路运输领域的跨部门合作,开展“大兵团”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跨市协同、市县联动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治理货运超载超限。七是积极构建综合执法机制。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改革,理顺市与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特别是市与西秀区、经开区、黄果树旅游区交通运输执法回归、授权职责,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八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不断深化行业治理,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治理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方式不够多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修订完善交通运输地方制度体系,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制定综合执法监管事项清单,自觉巩固依法行政成果。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开展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炼、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推进《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实施。《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经2023年8月17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和2023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积极推进《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实施,高质量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助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创建。
(五)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加强交通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动交通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增强交通普法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建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开展。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