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沛峰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放开低速无人配送装备车辆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组织市邮政管理局及相关科室进行研究讨论,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使用无人车的必要性
在当今时代,快递业使用无人车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从效率提升角度来看,快递业务量持续高速增长,传统配送方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无人车能够实现 24 小时不间断作业,不受疲劳、休息等因素影响,可以不间断地在固定路线或指定区域内进行快递配送,大大提高了配送效率,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速送达的需求,有助于快递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在人力成本方面,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快递员的招工难度逐渐增大,人力成本也不断攀升。无人车的投入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部分人力进行配送,减少快递企业对人力的依赖,降低人力成本支出,同时还能缓解人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快递配送业务的稳定运行。
二、国家文件支撑
2024年6月由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并将其纳入万亿特别国债的补贴范围,给予资金补贴。
2024年11月27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推广无人车、无人船、无人机等技术装备,健全和优化管理标准规范,支持企业商业化创新应用。
2025年2月由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邮政业科技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和低空物流等规模化发展。
三、快递企业使用无人车面临的困难
快递企业投入使用无人车进行快件运输和投递,面临的困难主要存在于政策法规限制反面。目前,我国无人配送车的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完善。一方面,无人配送车的类别归属尚未明确,是作为机器人还是车辆来管理尚未确定。另一方面,在交通法规层面,对于无人配送车这类交通参与者的相关规定存在空白,包括路权分配、车辆经营权、事故责任主体等关键问题都未明确,这使得无人车在上路行驶、运营等方面缺乏合法依据。据了解,贵州省只有省会贵阳市开通了无人车线路,并没有大规模投放使用。
我们坚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低速无人配送装备车辆定能早日实现,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25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