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提升乡镇部分村内道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我市加大了农村公路养护力度,积极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列入每年安防工程年度计划。为有效解决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提升路面整治的力度和标准”的措施
1.完善管护机制。一是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近年来,市级相继出台了《安顺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组道村管”“市、县两级共同配套地方资金”“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县、乡(镇)、村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和通组公路的管护机制,养护效果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二是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步入法制化轨道。在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了《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简称“《条例》”),已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和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村、组公路的管理养护纳入法规范畴,明确了乡村组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补齐了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法制短板,为我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提供了法制依据。
2.加强农村公路管护宣传。通过每年的“亮丽星期五”“春风行动”、“夏秋行动”、“5.26爱路护路行动”、“主题党日”等行动和宣传,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减少了路产路权侵害行为。
3.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一是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公路资金保障,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出台了政策文件,规定了县道养护资金10000元/公里/年、乡道养护资金5000元/公里/年、村公路养护资金3000元/公里/年、通组公路养护资金1500元/公里/年,并按照省、市、县5:2:3比例筹集,省、市每年均足额到位了该资金,但由于各县(区)财政过于困难,县级资金未能全部到位,导致乡村组公路的养护距离高质量养护要求存在偏差,如果再提高养护(整治)标准的话,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压力将更大,地方政府能够按省级要求的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都得看主要领导是否重视了,目前省、市级正在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县级养护资金能及时配套到位,同时,按今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案要求,督促各县(区)将近两年以来未到位的配套资金及时补足到位。二是强化日常养护全覆盖,结合今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在做好农村公路“三清”工作之外,要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和排水系统,保证道路时常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二、“加强生命防护工作的提升改造”的措施
1.积极将村道安防纳入年度计划。您列举的道路中“三叉路至撮基湾道路”是交通系统路网中编号为C149520425的村道,该道路在2022年就纳入安防计划申报的,但目前该道路还因省里对我市切块较少,没有安排列入年度计划,我局将及时跟踪该道路,及时纳入年度安防计划。
2.加强通组公路安防工程缺失隐患治理。您列举的道路中“浪风关至喜凯道路”编号为Y640520425,属于乡道,其余4条均为通组公路。目前,全省均不得对乡道(“Y”开头编号道路)和组道(“W”开头编号道路)的安防工程的支持,我局也多次向省级反映此类情况,省级也正在研究如何处理这类道路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有政策支持,我局将及时将这类道路及时纳入年度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以《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对乡村组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持续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督促县(区)多渠道筹集村组公路管养资金,不断壮大农村公路管养队伍,牢牢抓好乡村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计划,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点。确保乡村组公路管理到位、养护到位,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水平,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通畅的交通出行条件。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