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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24 17:46 字号:【       视力保护色:

陈刚代表:

提出的《关于怎样管理养护好全市村组硬化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由于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困难,各县(区)、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村组公路养护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为有效解决该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保障。近年来,市级相继出台了《安顺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组道村管”“市、县两级共同配套地方资金”“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一列改革政策措施的推动下,乡镇、村逐步建立健全了村、组公路的管护机制,养护效果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二是推动村、组公路管理养护步入法制化轨道。在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了《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简称“《条例》”),已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和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村、组公路的管理养护纳入法规范畴,明确了村组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有效解决了您所提出的“修好的村组硬化路成为三不管工程(即县不管、乡镇不管、村组不管)”问题,补齐了我市村、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法制短板,为我市村、组公路的管理养护提供了法制依据;三是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村、组公路养护管护工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个(西秀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7个。在示范创建中,重点将村组公路的养护纳入了创建指标,有效推动了村组工作的管养;四是给予村组公路资金保障。为强化资金保障,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出台了政策文件,规定了村公路养护资金3000元/公里/年通组公路养护资金1500元/公里/年,并按照省、市、县5:2:3比例筹集,省、市每年均足额到位了该资金,但由于各县(区)财政过于困难,县级资金未能全部到位,导致村组公路的养护距离高质量养护要求存在偏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以《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对村组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持续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督促县(区)多渠道筹集村组公路管养资金,不断壮大村组公路管养队伍,牢牢抓好村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村组公路管理到位、养护到位,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通畅的交通出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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