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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2023年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21 16:20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至关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全市“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执行《贵州省2023年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要点》,围绕高速公路“平安护美、畅行享美、融合聚美、经营促美、服务添美、生态显美”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安顺新篇章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一、持续巩固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成果

1.按照创建标准,服务区、停车区(独立加油站)、收费站、路容路貌存在问题整改率达到95%以上。大力开展高速公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全省高速公路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中国石化安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安顺销售分公司)

2.全面提升服务区品牌化、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加大农特产品、旅游商品、林下经济产品、“老字号”等进入服务区进行销售推广。抓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农业农村厅、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中国石化安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安顺销售分公司)

3.做好老旧服务区升级改造工作,梳理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完成镇宁加油站(安顺至镇宁方向)改造。积极协调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用水用电、扩建征地、加油站商务审批等。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加大公共卫生间升级改造力度。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4.持续加大高速公路沿线“四违”整治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单位等“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建(构)筑物、违法非公路标志、违法加水点、违法摊点、桥梁下方等区域违法建筑以及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营运秩序的综合整治力度。及时处置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确保涉路违法案件发案率稳中有降。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5.全市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持续开展以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树服务品牌,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单位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营造单位良好文化氛围。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6.持续做好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96号)和省“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联席办要求,地方政府、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经营单位各司其职,以“查网、补网、建网、强网、护网”为着力点,全面排查梳理行人易上高速公路和沿线设施易损点位,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沿线隔离防护设施、行人通行便道。加大对相关县(区)的检查督促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7.大力开展高速公路出行“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劝导工作,持续开展“我爱最美高速·文明伴我行”“志愿服务日”等创建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服务、文明出行、文明如厕、文明执法,开展满意度调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二、重点任务

1.创新党建引领创建工作机制。以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升行动为纽带,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创建”“党建赋能创建”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创建业务有机融合,以办实事、解难题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各类志愿服务;以探索服务区、货车“司机之家”、高速公路经营主体等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助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构建联政府、联行业、联企业、联村寨的创建工作新格局。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持续加大安全隐患防范整治力度。加强营运高速公路病害治理,确保技术指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督促经营单位加强涉航道桥墩管理,确保营运高速运行安全,指导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在冬季易凝危险路段,进一步加强技防措施、按实际情况增设气象监测站。做好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特殊时段信息实时发布。按规定依法审批涉路施工许可。加强新开通路段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整改率、达标率达100%。积极配合做好省级长大桥梁数据和监测平台与交通运输部联网工作。每年开展路域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3.强化老旧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督促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沿线交安设施年度定检工作,按照定检报告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管养计划制定并实施。开展营运高速公路隧道反光环及长度200米以下隧道、多雾路段排查工作,根据实际存在问题,制定设施整改清单,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实施升级改造,确保沪昆高速等开通年限超过10年的路段隧道反光环设置率、重点路段监控覆盖率、监控高清覆盖率、短隧道照明设施安装率均达9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4.持续开展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改造、软件系统优化工程,完善入口治超管理工作制度建设,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加强入口治超联合执法,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控制高速公路入口超限率在0.5%以内。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各大队,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5.结合实际推动服务区“安全小屋”建设工作,持续强化安全宣传、实现线上安全宣传课件在“安全小屋”实时更新播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6.强化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联网。2023年持续开展四、五星级服务区餐饮区“明厨亮灶”建设工程,确保覆盖率达80%。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7.保持高速公路良好技术状况。推进养护计划备案工作和科学养护理念,经营单位要做好养护备案计划,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监管,应急养护(加固)工程和拆除重建的桥隧结构物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总结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经验,选定交通状况变化较大、车流量增长较快、交通事故发案率较高的高速公路作为提升改造目标,按照《贵州省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省级精品高速公路打造工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8.实施交通指路标志标牌整治。持续开展营运高速公路标志标牌排查工作,清理整治指示不连续、不精准、产生歧义的指路标志和断崖式限速标志等,实施专项综合评价,梳理和建立问题清单,按照时限完成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当年整改率达10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9.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应用,确保省内ETC卡发行率达83%、使用率达60%、交易成功率达99.5%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各大队,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0.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好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类)、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等差异化收费方式。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各大队、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1.着力打造主题景观路。利用沿线路域景观资源,加快促进“路旅融合”,积极推动主要通道重点打造集“山为景、路为径、桥隧连、文旅融、区站美”的沿线景观。全力配合推进贵州省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加快带动旅游交通服务提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2.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积极参与服务区创建,进一步提升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3.创建新型服务区样板工程。拓展传统服务区服务功能,开发新业态,依托周边资源挖掘体育功能、旅游功能,创新运营模式促进服务区消费。完成省级下达的新型服务区试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4.建设桥旅融合示范工程。探索形成桥梁旅游综合开发机制,完成坝陵河大桥桥旅融合业态升级,推进六安高速北盘江特大桥桥旅融合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5.拓宽服务区收入渠道。积极推广安顺名优特产、安顺老字号、旅游商品、地方特色食品、农副产品进入已开通服务区超市展销。在2022年全市服务区营业额基础上年增长率不低于1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6.提升沿线广告资源价值。按照《贵州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整治方案》,持续做好公路沿线违法广告牌治理工作,坚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分类治理的总体思路,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养单位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联勤联动为抓手,依法打击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广告经营行为,摸底、督促经营单位开展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整治工作,为下一步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矩阵打好基础。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7.在高速公路毗邻的城镇、景区等停车场推进ETC场景应用,完成省级下达增加ETC停车场场景应用任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认定工作。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及考评标准》,配合开展服务质量评定工作,积极争创四、五星级服务区。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9.持续开展收费站服务质量等级认定。积极参与2023年贵州省高速公路星级收费站创建工作,争创四、五星级收费站。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0.推进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开展高速公路移动网络信号质量测试,继续深入排查全市高速公路沿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盲区,重点对长隧道、特大桥建立无线网络设施盲区清单,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移动网络服务质量,确保排查出的路段整改率不低于90%。持续完善最美高速创建管理平台,加快智慧服务区行业监管系统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1.加强服务区生态环保监管。做好营运高速公路服务区环保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已开通运营服务区污水及油烟达标排放,废旧机油安全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设率达到90%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2.提升沿线绿化水平。持续开展营运高速公路高陡边坡、互通区、取土(料)场、弃渣场、施工营地、中央隔离带、桥梁下部等建设施工扰动区复绿问题排查工作。确保营运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8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3.巩固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基础服务功能。强化服务区充电设施检查考核工作,2023年实现全市已开通运营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100%,督促经营单位做好已建成充电设施日常维保管养工作,确保已建成充电设施正常投入运营。新开通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同步建成充电设施并通电运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在建高速项目业主)

24.强化创建宣传。加大对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服务改善成效、环境治理结果、群众满意度提升。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公正客观的舆论导向,共同参与推动创建工作。各县(区)创建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每月提交简报信息不少于2篇,其他成员单位每月提交简报信息不少于1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创建办,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在建高速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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